【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老牌食品大廠泰山(1218)經營權變天,取得經營權的龍邦對先前董事會擬配息4元決議「有異見」,可能翻盤生變。對此,金管會表示,股利政策在符合3條件下可變更,但公司應審慎評估對市場及投資人影響,並提醒若決議變更,最遲須在6月16日中午前公告。
泰山近7年來經營權紛爭不斷,市場派的龍邦5月31日召開股臨會全面改選董事,順利取得過半席次,公司派詹家經營權拱手讓人。對於股東關心先前董事會決議配發現金股利4元是否如期發放,主持股東會的龍邦董事長劉偉龍表示,將衡量最大利益後再做決定。
泰山5月5日公告董事會決議擬配息4元,預計7月6~10日間停止過戶、7月17日發放。對於龍邦取得泰山經營權後將重新評估股利政策,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目前泰山尚未公布相關重訊,已請證交所持續注意後續發展情形並妥適因應。
張子敏指出,法律並未規定上市櫃公司不能變更股利政策,但必須符合3大條件。由於上市櫃公司調整股利政策可能影響投資人決策,若確實有意變更股利政策,應先審慎評估對投資人及市場影響,並經董事會決議、並在股東會追認通過。
同時,上市櫃公司若確定變更股利政策,依法須在原訂停止過戶日12個營業日前公告。以泰山7月6日停止過戶為例,最遲須在6月16日中午前公告。張子敏說明,此規定主要考量可能涉及投資人放空回補需求,要讓投資人有時間可預先準備因應,減緩對市場衝擊。
張子敏表示,雖然股利政策並非不能變更,但投資人已執行投資決策,變更可能會有投資人因此出現不利損失,強調公司必須「審慎評估」。至於此舉是否涉及操作股價,則屬於假設性問題,證交所已有監視機制,對此有相應機制可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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