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顯示,蘋果公司在大陸的營運主體之一: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公司,因稍早發出虛假廣告,5月24日被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人民幣(下同)20萬元的行政處罰。
南方都市報5月31日報導,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公司在官網上發出Macbook Air產品廣告,廣告詞中提及「M1芯片擁有我們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處理器」等內容。
執法人員依據舉報線索調查發現,廣告所指的產品Macbook Air筆電搭載的M1晶片配備8核中央處理器,包括4個高性能核心及4個高效能核心。但在2021年10月,蘋果公司曾推出配備10核中央處理器的MacBook Pro筆電,該產品搭載的是M1 Pro和M1 Max晶片,運行速度與M1晶片相比提升最高可達70%。
由此可見,廣告中所稱的M1晶片配備的中央處理器,並非蘋果公司打造最快的產品,且案發時MacBook Pro仍在售。基於上述理由,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公司的行為構成虛假廣告。
報導指出,5月4日,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曾經公布,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公司另一項行政處罰公告,該公司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被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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