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在5月1日降級為第4類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於6月30日到期,對無薪假勞工紓困的「安心就業計畫」,也將在6月30日隨著紓困振興條例截止。

「安心就業計畫」提供疫情期間遭減班勞工,部分薪資差額補貼措施,請領資格須為下列3者之一:1.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2.逾65歲,經其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者。3.屬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人員,經其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者。

若以上3類勞工,符合下列3種情形,可申請補貼,最長可領24個月:

1.計畫實施期間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2.勞雇雙方協商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30日以上,並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

3.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或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

將下修僱用安定措施門檻,藉以銜接安心就業計畫

至於補貼金額,第1級薪資差額7,000元以下(含)每人每月3,500元;第2級薪資差額7,001-14,000元(含)每人每月7,000元;第3級薪資差額14,001元以上(含)每人每月11,000元。

舉例來說,若A先生遭減班無薪假之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45,800元,減班休息後勞資協議薪資26,400元,差額19,400元、超過14,001元,可依規定申請薪資差額補貼11,000元。

不過,隨著疫後時代生活逐漸回歸常態,「安心就業計畫」即將於下月底到期,勞動部發展署表示,未來將下修僱用安定措施門檻,藉以銜接安心就業計畫,繼續保障減班休息勞工權益。

此外,「充電再出發」是勞動部一直都有的計畫,補助遭減班休息的勞工參加訓練課程,2023年補助標準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176元)發給。補助時數不得超過每月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之工時數,且每月最高為144小時,參訓勞工每月最高可領到2萬5,344元的訓練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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