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成交,重慶有地產經紀宣傳「負首付」,即顧客付完人民幣(下同)4萬元的頭期款後能拿到5萬元返還現金,相當於買房還賺1萬元,深圳也有類似的宣傳。律師提醒,這往往需要簽署「陰陽合約」,這種方式是違法行為。
綜合陸媒報導,近日多個社交平台出現「負首付」的行銷話術。例如重慶一位地產經紀在微信朋友圈發消息指出,一間83萬元的精裝房,頭期款4萬元,付款後返還現金5萬元。
深圳也出現這種情況。一位地產經紀指出,所謂的「負首付」是指在售中古屋售價預計低於銀行評估價,這樣貸款額度增高,相當於變相減少頭期款。像是羅湖區觀山瑞苑、觀山祥苑等拆遷安置房,業主們急於出脫變現,因此願意以低於銀行評估價出售。例如買100萬元的房子,銀行評估價150萬元,貸款額度增高至120萬元,這樣反而可以多出20萬元來付頭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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