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內政部組織法」、「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等四個組織法案。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該組織法案歷任13任部長、歷經五度叩關、長達25年,終於完成立法,也完成內政部組織調整的最後一塊拼圖,這是國家內政治理的新里程碑。

內政部表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內政部警政署、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及空中勤務總隊等五個機關(構)組織法案已於2013年間經立法三讀通過並陸續施行。

近年因全球氣候變遷衍生複合性災害發生頻繁及社經環境快速變動,內政部積極推動尚未完成組織調整的內政部本部、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等組織法案,以完備整體組織架構,強化組織運作效能。

內政部表示,組織調整後「部本部分設八司、六處、一中心」;且為利救災整合及強化,與國際搜救體系接軌合作,消防署將內部單位「特種搜救隊」改制成立所屬機構,另將現行基隆、台中、高雄及花蓮等四港務消防隊整併成「港務消防大隊」。

「國土管理署」未來將持續深化國土規劃、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管理、建築管理、都市基礎工程與下水道建設等業務之政策推動與管理,健全土地規劃管理體系基礎、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的目標。

「國家公園署」則是藉由國家公園組織位階提升,整合全國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海岸系統等整體性環境治理,並與國際保育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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