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太普高精密影像公司申請對自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依申請書所附資料認進口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我國產業的合理懷疑,25日公告展開反傾銷調查。
關務署說明,財政部已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移請經濟部就有無損害我國產業進行調查,經濟部依該辦法第12條規定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40日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
若經認定有損害我國產業,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70日內,作成有無傾銷之初步認定,再據以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指出,本案涉案貨物為以鋁含量90%(含)以上的純鋁或鋁合金為底材,表層塗布對紫外光及紫光等光或熱能敏感感光膠,尚未曝光的平面印刷用版材。
相關商品主要供下游印刷業者利用曝光方式將圖案製版後印刷雜誌、報紙、書籍、廣告傳單、教科書、包裝(盒)紙、說明書、日月曆、名片等平面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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