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主計總處2020年家戶租用統計,推估租屋人口數有逾245萬人,也就是全台約有8分1人口是租屋族,為了減輕租屋族負擔,行政院在去(2023)年推出租金補貼方案,竟然傳出有房客已領7個月租金補貼,一共收到補貼17,280元,卻慘遭追回。

租客補助金突然被追討回去,引發爭議,房仲業者認為,有可能是租屋地址沒有「稅籍編號」,導致資格不符;營建署對此也回應,審查人員初期對作業尚不熟悉,致發生此個案情形,已加強人員訓練。

房產專家表示,違章建築沒有稅籍編號,也沒有臨時門牌,因此不用繳房屋稅,這類的房屋依規定不能申請租屋補貼,另有一狀況是建物法定用途是「廠辦廠房」,卻被拿來當住家,也不在申請範圍 。

另外,營建署補充,此種情形為少數個案,在300億元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戶數32萬餘件中,大約有180件,約占總案件的0.05%,後續將以書面通知溢領返還金額及匯款帳戶,並依民眾可協議採分期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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