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促進貿易便捷並加速貨物通關,商民倘欲瞭解擬進口貨物應歸列之稅則號別,可依關稅法第21條規定於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近三年合計已有近4,000件。

關務署統計,2020年有1,640件,2021年有1,288件,2022年則有1,045件。

關務署表示,商民瞭解進口貨物之稅則號別,除可預估進口稅費,亦可知悉其邊境管理規定並有助於提升貿易統計資料正確性。

進口貨物申請稅則預先審核,應依海關規定格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原廠型錄及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或樣品向各進口地海關申請。為簡政便民,除以紙本申請書遞件外,申請人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於「關港貿單一窗口」線上填具申請書並將相關文件上傳申請。 關務署最後表示,稅則預審是海關提供的便民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且海關核發之「進口貨物稅則審核答復函」對各關均有拘束力,可有效避免分類糾紛,請商民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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