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不確定是投資者最大障礙!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TOWIA)日前拜會經長王美花提出八大訴求,業者向經濟部大聲疾呼應優化電業執照申請流程,目前動輒需6~12個月,與歐洲3個月以內相去甚遠。業者建議大幅縮短時程在2~3個月以內,且三階應迅即放寬併網發電即售電給綠電大戶,與電業執照申請脫勾,以利取得早期金流,強化銀行團對台灣投資環境的信心。

TOWIA離岸風電協會理事長林雍堯4月15日率領理監事拜會王美花,就風電產業發展提出八大議題交換意見。電業執照審查流程優化是其一。離岸風電業者認為 「審查法規的不透明、不確定性、重複審查,行政效能低落」,成為國內外融資機構決定要不要融資的一大障礙!

協會並向經濟部表示,電業執照申請核發時程,需經縣市政府再函轉至能源局審核,加上通知台電履行購售電合約,需時至少6~12個月;況且現行法規並未針對審查期程明確規範,以致每項流程所需時間不明確,整體時間拉長,讓風場專案開始發電產生收益時程難以評估,令融資銀行團心生疑慮。

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基金(CIP)台灣區總經理許乃文表示,以該公司二階遴選案的申請經驗,約需接近6個月,但歐洲規則更清楚、也更符合施工操作與商業規劃需要,只需3個月甚或更短。

依據經濟部規則,電業在籌設許可階段,必須函請農委會、國防部、交通部、內政部、文化部等諸多單位審查表達意見,但在完工併聯,經濟部發出竣工查驗會議通知,能源局及跨部會在電業執照申請階段,必須再走一遍流程,確保業者是否依原先承諾施工發電。

不過開發商都認為,「能源局層級太低,人手不足」,以致無法掌控各部會審查時程,惟完全無明確時間表的不透明流程,令業者相當困擾,呼籲早日讓能源局升格為能源署,增加人力及資源,才有利於行政流程的縮短。

據風電業者估算,以一支風機完工併聯發電後,據風機尺寸與發電量來看,若空轉1個月恐延後1~3千萬元進帳,若有100支空轉6個月拿不到電業執照,動輒將導致60億到180億的現金流延遲,嚴重衝擊開發商還款給銀行團時效;若以三階區塊開發無法立即售電給綠電大戶,也會影響企業早日取得綠電及綠證時機。

風機併聯發電了,但審查跨部會溝通跟台電行政流程太冗長,導致銀行對收款時程產生擔憂。外商銀行認為:「台灣行政效能低落、不透明,是不友善的投資環境」。

許乃文強調,「行政效能」是政府最容易優化、最廉價的政策工具,建議經濟部明確公告縮短電業執照期程,並於三階區塊開發時開放業者併網發電可立即售電給綠電買家,和申請電業執照脫勾,只要可取得早期現金流還款給銀行,就能讓國際銀行團放心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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