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通過本月15日起停止台薩自由貿易協定(FTA),至於台宏FTA雖斷交後也傳終止,但目前我方尚無收到宏都拉斯書面終止通知。經濟部表示,我們通常不會主動宣布終止協定,因此像台巴FTA,即使兩國外交關係終止,至今仍維持。

這也就是說,兩國建交時簽署的FTA,斷交後未廢止的,現僅存台巴、台宏兩個。

巴拿馬、薩爾瓦多各在2017與2018年與我斷交,但台巴、台薩FTA一直存在。不過去年底薩國突然宣布停止我國進口貨品的關稅優惠,等於片面廢止貿易協定。也因此行政院行今天通過,15日起停止兩國FTA,是不得不然的回應。FTA都有「終止條款」,締約國任一方都有權終止,但須提前180日前通知對方,才算生效。

經濟部表示,FTA只要是WTO會員國都可簽,所以新加坡、紐西蘭跟我雖無邦交,也同樣簽署有台星、台紐FTA。當初巴拿馬與我斷交後,並無提出要終止台巴FTA,所以協定就還在。

經濟部直言,就我們立場,當然是自由貿易協定越多越好,因此通常不會由我方主動去停FTA。但也不可否認,過去邦交國斷交後,多少會影響兩國協定存續。

至於台宏FTA,雖宏都拉斯3月與我斷交後,傳出要廢止訊息。但經濟部表示,目前並無收到對方終止書面通知,而詢問我國業者,多反映希望維持兩國FTA,所以也不會由我方主動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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