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泰山公司(1218)近期屢遭證交所處罰並發生鉅額轉投資爭議情事,投保中心表達嚴正關切,呼籲泰山公司應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並請泰山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善盡其職責。
泰山公司近日因爆發36億元轉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而引發高度爭議,對此,投保中心表達嚴正關切,更進一步表示,近期泰山公司屢發生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缺失,遭證交所處以違約金,又涉及轉投資爭議情形,恐影響公司經營健全性及股東權益,也引發各界對其公司治理之疑慮。
投保中心指出,證交所已於今年1月3日、4月25日,就泰山公司處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及支付仲介費新臺幣(下同)8千萬元、購入兩幅畫作7千萬元及提供3千萬元保證票據等事項,認有違反泰山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等規定,分別處以違約金200萬元、250萬元。
為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維護股東權益,投保中心已函請泰山公司遵法執行業務,就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缺失為積極改善,並向股東說明內控缺失及改善情形,以及轉投資所涉爭議,另籲請泰山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依公司法第23條規定,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善盡其職責。
投保中心強調,公司執行業務應恪遵法令,將密切注意泰山公司後續相關因應處理情形,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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