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8日舉辦法說會,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針對2023年整體營運目標,訂出兩大方向,一,在取得公平會及證券主管機關的核准後,順利完成與台灣之星的整併,二深化電信+科技事業策略,舉辦電競賽事、發展電信金融等多元服務,並利用「新台灣大」不斷增加的用戶數、豐富的數據資料庫及先進的人工智慧技術,創造營收。

台灣大與台灣之星的董事會已於2月24日通過調整換股比例為每1股台灣之星普通股換發台灣大0.03260股普通股(原比例為1股換0.04508股),預計將發行2.04億新股,較原本規劃之2.82億新股減少股權稀釋近三成。本合併案尚需取得公平會及證券主管機關核准。

台灣大表示,董事會於5月3日決議分派現金股利合計121億元,換算殖利率約為4.2%。依扣除子公司持有台灣大股份(視為庫藏股)後之28.2億股計算,每股現金股利為4.3元。盈餘分配後,台灣大仍有合計372億元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可供未來配發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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