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詐騙行為愈來愈猖獗,甚至連警政單位也傳出相關資料遭外洩給詐騙集團的嚴峻情事,行政院繼去年7月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之後,於4日的院會拍板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版」。除了宣示由不同主責部會,針對「堵詐、阻詐、懲詐、識詐」提出具體策略之外;並將修訂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打詐5法」,以全面遏止詐騙犯罪發生。
檢視執政黨團隊針對同一個公共議題政策,在前後不到一年的短促時間內,就提出「1.5版」的修正,堪稱是前所未見的「創舉」。進一步解讀,也許可以說1.0版是在前閣揆蘇貞昌任內所擬訂,而1.5版則是由現任閣揆陳建仁所拍板。如此既意謂著新人想要推動新政的企圖心,同時也可解讀為原來的「1.0版」,在定調運作後,仍有不夠周延之處,因而必須與時俱進的提出更周延可行的「1.5版」。
爰是,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政務委員,乃在4日的記者會中特別強調,升級版的打詐行動綱領,除了要強化法治面及優化技術面之外,也將擴大組織面。並透過修改「個資法」,將增設「個資保護委員會」,做為事權統一的個資法主管機關。另外則是預計將需要追加13億元的經費,以精準打擊詐欺。
沒有錯,在當前詐騙案件層出不絕,令各行各業以及庶民大眾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下,執政當局能夠提出堵詐、阻詐、懲詐、識詐的有效對策,也可以算是「苦民所苦」的應有之舉。只不過不論是1.0版或1.5版所匡列的種種對策方案,姑且以承擔「識詐」之責的內政部所歸納出的「不接、不聽、不看、不傳、不信」而論,對一般民眾與各行各業即使是「知易」卻是「行難」。否則果真信守了官方的這「五不」心法,在提升了「防詐免疫力」的同時,卻也會衍生人際關係疏離的嚴重後遺症。從而,升級版的打詐行動綱領,相較於1.0版,費心的創作出「打詐12345」的口訣,同樣也要面對說來容易做來難的嚴峻考驗。
尤有進者,新版打詐綱領同時也針對四大打詐策略訂出KPI,而同樣以「識詐」而論,所訂定的績效指標每年宣導觸及3,000萬人次,發布防詐簡訊1億4,000萬則,攔阻率則為5%。如此這般,主責的內政部相關人員,在執行過程中很自然的就只能先重量而不重質。最後如果順利「達標」甚至「超標」,應該就有較佳的升官晉級之機。至於訊息的品質是否真有助於全民的「識詐」受應力,則非所問了!
除了公務機關受制於KPI考績量表,可能使得設定的公共政策難以真正落實,另外一個屬於公務行政體系的「病灶」則是本位主義慣習下,使得跨部會的合作,很難跳脫知易行難的困境。縱使羅秉成政務委員在介紹升級版打詐綱領時,強調考量詐騙集團日益猖獗,推動打詐方案,不只要跨部會,還要擴及地方政府,並跟特定產業合作。再加上詐欺已經專業化,則同樣也需要落實國際合作。然而,這些由「長官」提出的「高見」,各個主責部會的承辦人員,光是在行政院的跨部會協調,就往往曠日廢時卻難以「知行合一」;則更遑論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溝通協調,現實上往往取決於地方與中央的政黨屬性之異同,以致充滿了高度的不確定性。至於打詐行動如何跟特定產業合作,此本屬官民合作的應有之義務,但如果缺少誘因,則民間產業自顧之不暇,將不可能積極配合。而如果給足誘因,則又可能使落網者心生邪念,而干擾了行動綱領的順利推動。
最後論及落實打詐行動,需要國際合作。由於網路無國界的特性,近年來的詐騙集團,其詐欺手法早已從傳統的實體接觸哄騙,不斷的升級到透過網路釣魚模式操控、行騙,甚至隨著AI已經進化到ChatGPT,乃至於更先進的GPT-4。這種虛擬的機器人代工詐騙模式,即使是屬於網路原住民的Z世代都難以辨識,更遑論只能算是網路新移民的中壯以上世代的廣大人群,根本就成為有心詐騙的機器人的予取予求對象。然而,要推動這樣的國際合作,對於主責部會的公務人員,只怕更是無法承受之重了!
網路詐騙行為猖獗,既然已經使得世人陷入「覆巢之下無完卵」的困境,行政院升級版的打詐行動綱領,究竟能走到多遠?抑或有更精進的對策方案?誠然已經成為不容漠視的公共議題了!而如果執行單位跳脫不了前列的種種「框架」,搞不好最後反而會落得被視為是「官方版的詐騙行動綱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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