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企業虧損、公司治理評鑑墊底或被變更交易方式,將強制揭露「肥貓名單」!證期局主秘黃厚銘4日表示,六大類上市櫃公司在今年股東會年報中,須揭露個別董監及經理人酬金;其中,公司近三年虧損、公司治理評鑑倒數者或曾變更交易方法,更須揭露前五位最高主管的酬金資訊。
據統計,今年光是符合公司治理倒數或是及變更交易方式的上市櫃公司就有418家,若加上近三年虧損且尚未轉盈公司約近300家,扣除重複,預估今年至少600家上市櫃公司必須在年報中,揭露公司薪酬最高的前五位經理人,如總經理、執行長、策略長等,若不依規定揭露,則依證交法規定,可處24萬元至480萬元罰款。
黃厚銘指出,今年股東會年報有四大資訊要揭露,包括符合六種情況的上市櫃公司,須揭露個別董監及薪資前五高經理人的酬金資訊;董總為同一人要揭露原因及合理性。
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鋼鐵業及水泥業的上市櫃公司須揭露溫室氣體盤查資訊;全體上市及6億元以上的上櫃公司要求編製英文版年報。
證期局統計,去年公布的2021年年報,有652家須揭露個別董監事的酬金資訊,其中因為近三年營運虧損且最近一年尚未獲利,或公司治理末段班,或被變更交易方式,必須揭露薪酬前五高的經理人個別薪酬的上市櫃公司家數有557家、比重高達85%。
另外,統計至今年4月25日止,上市櫃公司董總為同一人有522家,另外有869家上市櫃公司今年要開始提供英文版股東會年報。
六種強制要揭露個別董監酬金的條件,一、即近三年財報曾虧損,但若最近年度已有稅後淨利,且足以彌補累積虧損者,就不用揭露。
二、公司治理評鑑屬最後一級距,或最近年度曾遭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櫃。
三、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持股成數連續三個月不足。
四、最近年度任三個月董事監察人平均設質比率大於50%。
五、全體董事監察人酬金占稅後淨利超過2%,且個別董事監察人酬金超過1,500萬元。
六、非主管的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未達50萬元等,只要符合六項條件其中一項,就需強制揭露個別董事及監察人的酬金資訊。
黃厚銘說明,這項揭露從2020年即開始實施,今年是第三年揭露。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