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台灣大道一段拆除房屋時發生工安事故,老宅倒塌壓死3名施工工人,其中有2人為國保身份,未加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勞動部勞保局31日表示,因應勞動型態日益多元及零工經濟發展,災保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以維護其工作生活安全。
勞保局表示,這次災保法針對包括營建工程業因產業特性,常有工項層層下包情形,許多小型工項可能由個人承攬,或部分勞工利用下班或假日時間,臨時短暫從事平台外送工作等,為提供這些人員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特別加保制度」。
特別加保適用對象分為三類,包括一、自然人雇主及其僱用之員工,如營建工程業之工頭及其僱用之點工;二、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如平台外送員、個人接案工作者等;三、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提供勞務(非受僱)之童工,如拍攝廣告之童星等。勞保局表示,這些人員可於工作前,透過勞工保險局提供的簡便加保管道,即統一超商ibon機台、勞工保險局官網及官網公布之職業工會,擇一管道申報參加職災保險。
截至2月底止,特別加保累計申報單位數為1萬6,182家,被保險人數已達2萬8,513人次,平均每月服務約3,000人次。若按行業別被保險人數觀察,營建工程業為1萬5,769人次、占55.30%為最多,其次為其他服務業2,720人次、占9.54%及運輸倉儲業2,586人次、占9.07%。
值得注意的是,特別加保之保險效力自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提醒特別加保適用對象在工作前,務必完成特別加保申報作業並繳納保險費,才能即時取得職災保險的保障。另外,自然人雇主或勞工如已預先知道工作日期,也可提前10日透過特別加保管道預約加保,保險效力於保險費繳納後,自其指定日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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