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因為疫情、通膨與房租高漲等因素,造成不少餐飲業或其他公司行號歇業,許多勞工也因此暫時失業。待業中的勞工,會面臨勞保中斷問題,有些勞工會選擇暫改繳國民年金,另外有些勞工則找職業工會投保。

不過,因為離開原工作崗位,改透過職業工會投保,需符合2項條件:

1、必須是「沒有一定雇主」的勞工,或是「自營作業者」。例如:接多位學生課業輔導的家教老師、從事多份居家清潔打掃臨時工等。自營作業勞工,則是指自己獨立勞動賺錢的小老闆。例如:個人計程車行、攤販老闆等。

民間口耳相傳的迷思

2、必須參加跟本身職業相關的職業工會:例如本業從事餐飲業,就不能加入零售業的職業工會。

不少民眾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只是為了在沒工作期間延續勞保年資,並無實際從事相關工作;而有些職業工會在接受民眾加入工會時,也沒有實際審查。

然而,「沒上班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其實是民間口耳相傳的迷思,萬一被查出並未實際從事相關工作,就會變成「無效投保」,在職業工會加保的年資將會被取消,同時還會遭到退保,已經繳納的保費也無法退還。

勞保局指出,如果沒有工作期間如符合國民年金保險納保資格,勞保局會主動為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納保,不可為了延續勞保年資、或請領勞保及職災保險給付,向職業工會、漁會申報加保,以免日後遭取消(撤銷)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保險費也不會退還,如果溢領保險給付將被追還,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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