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及時性,今年要求實收資本額逾2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需在16日前公告2022年自結財報。結果顯示,379家符合規定的上市櫃公司中,共378家如期完成申報,僅泰山(1218)1家因處分全家持股爭議而未如期完成。
金管會2021年宣布將依實收資本額規模,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須在年度終了75天內公告自結年報,較原先規定的90天提前半個月。2022年由資本額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打頭陣,2023年擴大為實收資本額逾2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適用。
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實收資本額逾20億元、未達100億元的379家上市櫃公司,應在16日前公告申報2022年自結年報。其中,378家已如期公告自結年報,僅泰山因獨董及審計委員會對公司處分全家持股相關利益及自結年報持反對意見,未能如期完成申報。
張子敏表示,泰山因有經營權之爭而未能如期完成申報,目前公司還在內部處理中,證交所將依相關程序督促泰山儘速申報,若3月底仍無法公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年報,將依違反證交法規定開罰,罰鍰至少24萬元起跳。
而實收資本額逾100億元及金融保險業上市櫃公司,今年進一步提升要求,須在16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2022年財報。張子敏表示,符合規定的132家上市櫃公司均如期完成申報,並提醒其他上市櫃公司則須在3月底前完成年報公告申報。
此外,為因應今年兒童節及清明節連假作業時程較短,金管會在2月23日已公告延長公開發行公司3月營運情形公告申報期限,自4月10日延後到4月12日,提醒公發公司應在該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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