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曾報導,1名桃園勞工一路繳交保費最高級距長達24年,但在54歲那年因病過世,家人原以為可以拿到勞保給付,但最後一毛錢也拿不到引發討論,勞保局桃園辦事處回應,主要原因是該勞工不符合兩條件,所以無法請領勞保金給付。
該案例是桃園南子投保繳交勞保費用長達24年,而且都是以最高級距投保,但後來距可領老年年金55歲還有半年的時間就因病過世,家屬原先以為可以拿到勞保給付,但卻遭勞保局拒賠,家屬控訴24年保費如同充公。
這則報導一出引發熱議,有網友有類似經歷,「我老婆也一樣,勞保保了20幾年,因罹患癌症中斷1年沒保勞保,後來癌末過世,沒領到一毛錢」、「我弟弟去年過世、30歲,勞保繳了8年,結果只能領喪葬補助5個月」。但也有網友不相信,要大家去勞保局求證,不要亂聽謠言害了自己。
勞保局說明申請給付要符合2大條件,桃園男不符規定
對此勞保局桃園辦事處回應,請領勞保年金須符合勞保條例第58條規定,申請給付要符合兩大條件,不是要「年滿50歲、投保年資25年」,就是要「年滿55歲、投保年資15年以上」,這一個案52歲時就離職退保,因病往生時也非加保期間,「投保未滿25年、年齡未滿55歲」未達規定條件,因此無法請領勞保金給付。
Youtuber頻道「艾倫的理財研究室」主持人艾倫解釋,其實勞保也是「政府推出的保險」,在大部分規定上與一般商業保險差異不大,甚至在某些給付上會比保險公司還嚴格。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勞保強調社會公平性,而非個人的公平性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如果無法證明事故是在加保期間發生,保幾年都沒用。以桃園這名勞工為例,艾倫說,應是在身故前因為某些原因離職退保,但在退保後又沒有加保勞保,又因生病過世,才會造成如此結果。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在《錢線百分百》節目上說明,勞保屬於社會保險,目的和一般商業保險不同,考量的是被保險人遇到風險事故時可以得到社會安全,而非追求利潤,但它也是屬於強制、非自由投保,強調的是社會的公平性,而非個人的公平性。
孫友聯說,勞保保障的是老年生活,因為這個人已經沒有了,當然就沒有老年給付,此外,還有一個要件就是過世時他已經斷保,因此沒有受到勞保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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