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央流行指揮中心規定,20日起快篩陽性者將不再居家隔離,勞動部17日也公布新函釋,20日起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的勞工,可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共6天),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另外,勞動部強調,快篩陽性勞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若希望照常出勤,雇主應尊重勞工意願,雙方也可協議改採居家上班或遠距上班;雇主不以拒絕勞工出勤,或須快篩陰性才能返回工作場所工作,若雇主片面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亞太地區各國已陸續放寬防治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拍板放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部分,考量近期疫情趨緩,決定20日起再擴大鬆綁,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病例定義,篩檢陽性輕症個案免通報免隔離,建議自主健康管理0+N等兩大防治政策,在疫情可控前提下能保全醫療量能,逐步恢復民眾正常生活。
快篩陽性勞工如有症狀在家休息而無法出勤,勞動部表示,勞工如身體不適無法出勤,只要持「快篩陽性證明的照片」,向雇主請未住院之普通傷病假,病假日數1年內未超過30日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快篩陽性的勞工請病假者,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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