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部發布《2022年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顯示,2021年台灣中小企業家數超過159萬家,占全體企業達98%以上,創歷年新高,其創造的就業人數為920萬人,占全國就業人數八成以上。就企業主年齡結構分析,2021年中小企業的雇主年齡超過60歲者,較2020年增加約7.44%,顯示接班傳承仍是台灣小中企業刻不容緩亟須面對的課題。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服務團隊執業會計師葉建郎說明,面臨家族間無法共事而有分家的想法,有些會就不同家族的合資企業按照公司別或產業別分家,這時就會面臨股權的交換跟找補問題。
例如家族成員(甲)以持有的B公司股權與家族成員(乙)持有的A公司股權交換,交換後,A公司股權全數由甲持有,B公司股權全數由乙持有,應留意在稅務處理上,並非僅有找補部分會產生稅負的問題,實物交換部分亦須以買賣方式報繳相關稅捐。
換言之,應就換入股權的時價加所收現金,減除當初取得換出股權的成本計算資本利得,其已發行股票者,非上市櫃與非興櫃公司之股票處分應列入基本所得額計算,扣除670萬元後按20%稅率課徵所得基本稅額,但屬交易設立未滿五年之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得免予課徵。其未發行股票之股權或有限公司出資額之處分,屬一般財產交易所得,應按最高40%稅率課徵綜合所得稅。
葉建郎提醒,以上移轉的股份或出資額如為非上市櫃與非興櫃公司,需要特別留意是否有股權價值一半以上來自台灣境內的不動產,且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股權合計超過50%之情形。
此時,不論股權於何時取得,均應優先適用房地合一課稅制度,而不適用前述基本所得稅或綜合所得稅之課徵。實務上常見的分家情形,家族持有的股份或出資額多會超過十年,或可按15%稅率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此相較基本所得稅或綜合所得稅之課徵方式並非全然不利,惟應注意持有公司股權比例超過50%之認定範圍,及受贈或繼承取得股權之持有期間如何計算等特殊議題。
由於分家所涉及層面之稅務議題相當複雜,建議企業主宜盡早籌劃並諮詢專家意見,做好稅務管理,避免未正確申報或計算致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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