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降溫,閣揆陳建仁昨(9)日拍板鬆綁防疫措施,指揮中心亦公布20日起輕症確診者免隔離通報,隨「5+N」改為「0+N」,不再開立隔離通知書後,除防疫保單無法再申請理賠,除非重症住院,否則也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目前官方仍定義新冠肺炎為第5類法定傳染病,仍維持公費口服抗病毒藥及清冠一號供應,但預計5月降為第4類。對防疫險不再理賠,保險局官員表示,產險公會理賠小組已在研究釐清「沒通報是否就不算法傳」,這部分「有解釋空間」,但產險業者直言,部分保單要求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需要提供隔離通知和診斷書,未來沒有隔離單,恐無法理賠。

此外,保險局強調,輕症確診是否還符合法定傳染病,尚待與指揮中心作確認,一旦確定定義,就回歸各公司防疫險保單契約規定。

除防疫保單將停止理賠,勞保傷病給付也同步喊卡,勞動部官員表示,修正成0+N後,如果沒有住院、診療且未取得原有薪資等情況,就不能領取傷病給付,但重症患者入院治療還是可以領取,指揮中心正式修正指引後,會再發布相關函釋解釋。

依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以現行最高投保級距4萬5800元、5+N試算,2天最高可領1527元。

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為止,確診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件數達171萬1795件、金額47億4725萬元。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雖20日起居家照護不符合勞保條例給付規定,但只要在適用日期前確診,仍可在居家照護結束後5年內領取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至於休假權益,勞動部也補充,20日後確診可持快篩等證明向雇主請半薪的普通傷病假,但不得再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確診當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違反可依勞基法處2~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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