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航、iRent到微風集團,台灣頻傳知名企業個資外洩案,引發社會議論,對此,行政院拍板將設立個資專責獨立機關,盼達到有效防堵效益。該舉立意良善,但政府應該思考的是,民眾要的不僅是亡羊補牢,而是全面有效防堵,目前仍不見設置機關後的相關配套,到底成立之後,要如何增加個資的管制及力道,需要快速提出,才不會淪為口號。
有官員私下說,要成立個資專責獨立機關,現在看起來就像是「個資會報的進階版」,假設真的1年後就成立,目前仍看不出完整的樣貌,也沒有信心在機關成立後,能有效防堵個資甚至資安的問題,更不確定是否會有疊床架屋的疑慮。
按目前國發會規劃,未來如果發生個資外洩重大矚目案件,將強化監督流程事件。假使成立個資專責機關,還是只限定重大矚目案件,而不是針對民間任何機構做個資保障,恐怕與民眾的期待會有所落差。
個資專責機關成立後,如何規範私部門將會是更為棘手的議題,個資有時就會牽涉到資安,目前資安法又僅針對政府部門,及關鍵基礎設施做規範,未來專責機關成立後,要怎麼將民間納入,如果又是只有重大矚目案件公權力才能介入,跟現在的制度就沒兩樣,將會出現處理上的盲點。
個資的防堵應該是全面性的,如果政府還是用亡羊補牢的心態,是無法徹底防堵個資外洩。到底這個專責機關,對民間跟公家機關如何增加管制方式及力道,還有個資獨立機關有什麼麼行政權、司法權跟監理權,平常要如何檢測且不會妨礙人民權益,牽涉範圍既複雜又廣泛,迄今都還沒有具體討論及規劃。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個連配套都還看不見的獨立機關,怎麼讓民眾有信心?政府真的需要快馬加鞭討論,盡速送出組織法跟個資法修法,讓人看到執政者對個資防堵的決心。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