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銀行在2018年4月間爆發違規超額炒匯,造成銀行美金813萬元之外匯損失,凱基銀行對炒匯虧損的柯姓交易員提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柯男犯業務登載不實電磁紀錄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檢可上訴。
至於檢察官指控柯涉犯銀行職員背信罪部分,高院認為柯的主要目的及動機在謀求凱基銀行利益最大化,並無為自己不法利益或損害凱基銀行之意圖,他在作業系統輸入其超限交易,亦符合銀行內部機制,事實此部分無罪。
凱基的柯姓外匯交易員是2018年3月21日深夜到22日清晨,用自己與同事在銀行帳戶交易1200支約12.6億美元的加幣,但加幣卻重貶,柯姓交易員操作方向錯誤,最後造成凱基美金813萬元損失,金管會還為此直指凱基銀內控三道防線全部失靈,罰鍰800萬元、暫停夜間交易3個月。凱基則向北檢提告柯姓交易員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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