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服務業職缺需求大,許多上班族紛紛利用下班或放假時間兼職,只要實際有從事兩份工作,兩份工作依規定都應該要申報加保勞保,如受僱單位均僱用員工達五人以上,各雇主都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和提繳勞退6%,勞工也不得選擇僅於某一單位參加勞保;至於兼職會被正職的公司知道呢?一文全攻略,一次搞清楚相關規定。
基於個資法規定,勞工投保資料只有勞工本人才能查詢,雇主與人資單位無權查詢勞工個人投保資料和紀錄;且據規定,若不是承攬類型的契約,雇主都必須要勞健保,所以無論是否為工讀、兼職員工,都需要依法供勞健保以及勞退。
勞保局表示,勞保是「在職保險」,不管民眾從事正職、兼職,只要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僱用員工五人以上的公司,雇主都要依法分別為勞工申報參加勞保,但若非強制投保單位,老闆未幫員工加保,即不違法。
只要適用勞基法的公司都應該要分別按月幫員工提繳退休金,到勞保局勞退個人專戶,不論是正職工、兼職工、臨時工,都是勞工退休金的強制提繳對象,且雇主負擔的勞退6%不得從員工薪資扣除,只有勞工自願另外提繳6%部分才能從薪資扣除。
雙重加保期間的勞保年資只會計算一家公司的年資,並不會累計,也就是說如果雙重加保的時間共一年,則勞保年資僅會計算一年,並非兩年,但在計算勞保老年給付月投保薪資時,除了職災給付外,生育、老年、傷病、死亡等各項普通事故給付之外,可以將投保薪資合併計算,但不能超過最高月投保薪資(目前上限為45,800元),且連續加保未滿30天者則不予合併計算,因此重複投保,勞工可換得雙重保障。
舉例來說,鄭先生在A公司上班兩年,從今年元月起又到B公司打工,其中在A公司投保薪資為26,000元、B公司則為15,000元,若傷病住院,可在住院第四天起請領傷病給付(自住院不能工作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按事故發生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發給,以6個月為限),因此普通事故傷病給付可用合併兩家投保薪資計算,由於未超過最高投保薪資45,800元,故鄭先生可請領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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