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發至今已經達3年,新冠勞保傷病給付申請案件大量湧現,截至農曆年前已有逾180.6萬勞工提出申請,勞保局已核付153.9萬件,平均每件核付金額2,770元。如果二次確診居家照護,可再次申請傷病給付,勞保局統計,疫情延燒以來至今年1月,核付153.9萬件新冠傷病給付中,同一被保險人因不同確診日期提出申請且核付者,共有869件。
新冠傷病給付有人請領2次,但卻有些人申請遭退件,統計有超過4.6萬件申請案未獲核准。勞保局表示,退件的原因大致有3種:1、欠繳勞保保費,2、只保職災保險而未保勞保,3、確診居家上班。這些情況都無法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逾1.9萬件、占比42%為欠繳保費
據勞保局統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間,被保險人因確診申請普通傷病給付的案件中,有4萬6617件遭判定為不給付,其中逾1.9萬件、占比42%為欠繳保費。
另外逾1.5萬件、占比32%為退休勞工復工後沒有勞保且投保職災險。勞保局說明,中高齡勞工若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二度就業僅能參加職災保險,因此不具新冠勞保傷病給付申請資格。而確診者居家辦公者,薪資不受影響,亦不符資格。勞保局也提醒,積欠保費者只要清償後即可核付。
至於其他遭退件原因還有「只因密切接觸確診者而隔離、自己未確診」、「重複申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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