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施淑惠說明,稅法中對於成年的認定並未有特別規範,故準用民法規定辦理,建議納稅者應留意民法修正造成的租稅法令相關適用影響,以維護自身納稅權益。

由於個人是否成年,是判斷其有無完全行為能力之的準,故稅法相關條文中有以「成年」或「未成年」為適用要件者,今年起都會受影響。

例如於112年度中滿19歲(成年當年度仍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的成年子女,若未符合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不得列報受扶養親屬免稅額。

112年起僅滿18歲成年子女設籍的房地於出售時,不符合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條件等;而於地價稅及房屋稅之自住優惠稅率以及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112年起滿18歲可單獨計算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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