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5日提議頒布新規,禁止企業雇主拿「競業禁止條款」(noncompete clause)約束員工。此舉不僅替美企員工跳槽大開方便之門,也可能讓各行各業的搶人才大戰更加白熱化。

雇主利用所謂的「競業禁止條款」,要求員工在離職後的一定期間內,不得加入競爭同業陣營。

新規的擁護者主張,「競業禁止」合同的存在助長薪資停滯,畢竟爭取高薪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跳槽到其他公司。支持者認為,「競業禁止」條款處處可見,甚至連低薪勞工都受到束縛。

但反對新規的人士聲稱,「競業禁止條款」有助留住人才,鼓勵企業拔擢員工及投資勞工訓練,尤其值此勞動市場緊俏的當口。

在內閣會議上,美國總統拜登稱FTC的舉動,「朝禁止『競業禁止協議』邁進一大步,該協議純粹只為了拉低大家的薪資。」

FTC估計,禁止雇主要求員工簽「競業禁止條款」的新規定,每年可望替勞工增加近3,000億美元的薪資,幫3,000萬左右美國人擴展就業機會。

FTC主席卡恩(Lina Khan)在聲明中說:「競業禁止條款阻擋勞工自由轉換工作,剝奪他們爭取更高薪與更理想就業條件的可能性,企業也錯失建立及擴大人才庫的機會。」

儘管軟體供應商Salesforce、臉書母公司Meta、亞馬遜等科技大咖接連宣布大裁員,全美聘雇活動依舊活躍,裁員數在歷史新低。美國12月失業率3.5%,回降到半世紀低點。

根據華府左傾智庫經濟政策研究所(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EPI)2019年分析,估計3,600萬至6,000萬勞工受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雖說這類協議最常用在高薪員工身上,但研究指出,受制於競業禁止條款的低薪勞工也不在少數,包括逾四分之一平均時薪不到13美元的勞工。

EPI研究發現,儘管美國有好幾州已明令禁用或限制競業禁止條款,包括加州,但這些州境內的企業大多不甩規定照用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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