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開徵作業遲遲不啟動遭批擺爛,但今天上午經濟部突然宣布,2月起正式開徵用水大戶的耗水費,初估有1700多家將被加收3元(前3年減半)。水利署解釋,因為今年水情吃緊,嘉南地區停灌休耕,考量氣候變遷挑戰大,決定2月實施引導大戶節水。

經濟部今天(6日)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宣布自2023年2月1日起,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度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7月底前發出繳費單,大戶須於8月底前完成繳納。

耗水費是在每年枯水期間的11月至隔年4月開徵,達到門檻的廠商,每度加收水價3元,包含電子、鋼鐵、紡織、水泥、百貨公司、大型旅館等約1700家企業都須繳納。

今天該法同步公告抵減項目與用水回收率行業基準2項行政配套,包括採用再生水或海淡水、投資節水設備者、以及有繳納水污費者,可獲最多折抵6成獎勵。另進行用水回收,超過自己行業的回收率基準,另可獲僅徵1、2元的優惠。

耗水費原定去年7月就要實施,但經濟部以通膨未解,一拖再拖,也遲遲不鬆口何時實施。但今天卻突然轉折宣布2月開啟動?對此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解釋:「主要是水情考量」。

這幾年遇到百年大旱、氣候變遷挑戰,對水資源衝擊明顯,王藝峰說,政府必須要有調適措施,最有效方式就是「節水」。加以今年南部水情吃緊,嘉南灌區停耕,且耗水費已經跟產業完整溝通有共識,因此決定從2月起開徵。

不過首波開徵只會到4月底止,下一次計費是今年11月,也就是說用水大戶8月時只會繳納3個月耗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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