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宣布,1月13日(週五)至1月19日(週四),計5個營業日開放兌換新鈔,在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等8家金融機構,選定454家分行(郵局)為本年指定兌鈔地點。
中央銀行表示,於新鈔兌換期間,各兌鈔地點大門及營業廳均將張貼「本分行(郵局)提供兌換新鈔;壹佰圓券每人限兌100張,貳佰圓等其餘各面額鈔券酌量供應」告示,有需要之民眾可前往兌換。
為加強服務民眾,央行特於「新鈔兌換地點一覽表」中建立地圖連結,民眾於本行官網、臉書及行動APP上可輕鬆查詢到指定兌鈔地點位置;另結合Google地圖(https://reurl.cc/nZO316)及QR Code,方便民眾使用手機查找。並於本年1月11日至1月18日,在主要報紙刊登公告,詳列454家指定兌鈔分行(郵局)名單。
對於近期出現偽鈔行騙,中央銀行表示,為維護國家幣信及現金交易安全,除持續積極配合警檢調機關,打擊非法偽造貨幣行為外,將於近日於主要購物商圈派送新臺幣防偽宣傳單,供商家及民眾參閱,並籲請多留意偽鈔辨識,以維護自身權益。
央行強調,新臺幣防偽功能良好,截至目前,警政單位查獲的偽鈔,仿真度均不高,只要掌握「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簡單三原則,即可辨識真偽。有關防偽辨識之詳細說明,請上本行官網(網址:https://www.cbc.gov.tw/tw/cp-1089-56536-0054F-1.html)或中央銀行券幣數位博物館網站查詢。
央行重申,法律明定對偽造新臺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製造、販售與故意使用偽造券幣情事,可向檢警調機關檢舉,因而破案者,本行將酌予核發檢舉人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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