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衝刺2025年太陽光電20GW的目標,但裝置量仍然年年進度落後。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呼籲,政府應該仿效太陽能裝置容量超過80G的日本,採「自由開放、總量管制、規範農產品種類」等三大方向。
業者認為,要最優先規劃國土「能源專區」,就如工業區、科學園區般的專區。再者,簡化土地變更程序,讓光電案場的土地取得更加便利快速,有利於2025年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到20G的目標。
集結電廠經營業者的太陽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成立一年,理事長蔡佳晋偕同韋能能源、森崴能源、三地能源、寶島陽光等會員舉行記者會,且提出建言。
蔡佳晋指出,當前台灣太陽能光電產業的亂象,都出自於土地難以取得,衍生許多土地開發的利益糾葛,光電業者成了受害者。「農地破碎不是太陽能業者害的」,太陽能業者是在解決土地閒置的問題,目前有光電板覆蓋的土地不到兩千公頃,且幾乎都是過度利用、地層下陷而鹽化的土地,可以耕作的良田不可能用來蓋光電廠。這些土地,遠遠少於一期休耕地(23萬公頃)與二期休耕地(6至7萬公頃)面積。
「台灣不是沒有農地、是沒有農民」,其實地主都住在都市上班,根本沒有務農,業者整合土地超困難。而且以現行法令來看,要做太陽能要申請土地變更,但照程序走下來往往要2~3年,還不一定會過,諸多不變讓業者卻步。
蔡佳晋直言,屋頂型太陽能已經差不多做滿了,漁電能做多少還要看,農委會七七事變之後幾乎沒有營農型的開發案,還是要請政府釋出土地,才有機會達標。他強調,「自由開放、總量管制」期望政府可以針對國有土地總量管制之下,釋放出土地,大概只要2、3萬公頃,讓大型地面型電廠、屋頂型太陽能、漁電共生三項併行,就可以讓2025年20GW的建置目標達標。
其次就是地目變更的簡化,土地變更牽涉到內政部、農委會、營建署,有時候只是2MW規模的小電廠,但是跑變更程序就要2~3年,最後可能還不過,當然沒有業者想要投資開發。除此之外,太陽能業者也樂見設立專區,在特定的能源專區之下可以加速電廠的開發,這也是釋放土地的一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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