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深化公司治理、提升企業永續發展,強化台灣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2020年8月正式啟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自2021年起分3年推動39項具體措施。金管會指出,2023年將有6大相關措施將上路實施,提醒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注意並即早因應。

首先,全體上市公司及資本額逾6億元的上櫃公司,若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等親屬,至年底前設置獨董人數不得少於4人,若董事席次超過15人,則獨董人數不得少於5人、且應有逾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

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金管會統計共有618家上市櫃公司需在年底前增設獨董,其中136家已符合規定,尚有482家尚未完成。若未如期完成設置,將依違反證交法裁罰3萬元並限期改善,之後每日裁罰1萬元直至改善完成。

其次,全體上市櫃公司應於上半年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此部分採三階段推動,今年起擴大適用於實收資本額低於2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共有1267家須在6月30日前完成設置,目前尚有802家尚未完成。

第三,全體上市公司及實收資本額逾6億元的上櫃公司,今年起應提供英文版的股東會議事手冊、年報及年度財報,共有835家需落實。第四,實收資本額逾2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應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並揭露特定產業永續指標及氣候相關資訊,共240家需落實。

第五,為提早揭露全年度財務資訊,實收資本額逾100億元的120家上市櫃公司,需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申報前一年度財報。實收資本額逾20億元的388家上市櫃公司,需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申報前一年度自結財報。

最後,301家興櫃公司自今年起,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股東會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金管會提醒,符合上述條件規定的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宜注意並即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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