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2023年起,將把氣候變遷風險納入貨幣政策、總體審慎政策,外界或以為氣候變遷都是長期的問題,央行經過研議年餘之後,強調部分措施一至二年就可實施;其中最明確的是透過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工具,直接反映銀行辦理永續金融績效,並藉由對銀行資金調度主控權,要求在放款安排上慎重處理、分散風險。
根據甫公布「中央銀行因應氣候變遷策略方案」,央行祭出的眾多政策與措施,最快2023年就可實施的短期措施包括,一、將天候因素納入預測模型,並評估其對總體經濟變數的影響;二、將銀行辦理永續金融的績效,納入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參考指標;三、銀行發行的永續發展金融債券,列入央行小規模附買回測試操作標的;四、銀行辦理永續金融的績效,作為受理轉存款續存參考指標。
氣候變遷議題與綠色金融直接相關。央行官員指出,央行政策將之納入,實際上最快、最直接應是用外匯存底投資綠色債券,且早已配置高評級的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綠色債券,投資收益也很透明,「但外匯投資管理運用法規有要求保密性」,在這部分面臨一些挑戰,國際間也尚無共識,只能說以外匯存底投資「協助促進國際綠色金融市場發展」。
有關將銀行辦理永續金融績效,納入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參考指標,及作為受理轉存款續存參考指標,央行官員認為,主要是央行組成的「綠色金融體系網絡(NGFS)」已有經驗分析,惟衡量方法尚處初期發展階段,相關資料品質與可取得性仍相對不足,央行未來將參考金管會等相關機構公布的永續金融指標,如金管會最新公布112年度「永續金融評鑑指標」,作為公開市場操作參考指標,透過協助提升永續金融績優銀行的資產配置效率,以強化銀行推動辦理相關融資的誘因。
央行表示,可以視經濟金融情勢需要,及銀行配合貨幣政策的執行,接受銀行的轉存款,未來每年研擬轉存款續存計畫時,除檢視所訂衡量指標外,將另參考轉存機構發布的永續報告書等資料,檢視業者的綠色授信辦理、責任投資執行、永續發展債券發行等,通通都納入受理轉存款續存的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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