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今(30)日公布今年第3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6.2倍,等於北市不吃不喝16.2年才能買房。其次是新北市12.96倍、台中市11.34倍。
在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台北市及新北市均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台中市、台南市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其中台南市房貸負擔率首度超過40%;高雄市及桃園市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此外,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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