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高薪低報」不好,但「低薪高報」好嗎?一位網友在Dcard表示,他的底薪73,000元,但公司把勞退提繳算錯,升級到83,900元,這樣有比較好嗎?網路雖然一片歪樓酸「73,000是低薪嗎?」但也有人給中肯答案,當然高報比較好,此外因為獎金、加班費都有包含,所以未必算是「低薪高報」。

網友在Dcard表示,他在系統廠上班,看11月薪資單時發現,個人底薪雖只有73,000,可是公司可能把勞退提繳等級算錯,多升二級到83,900,等於雖然他個人健保費多扣114元,但公司6%勞退幫多繳444元。他查過網路說「高薪低報」不好,但「低薪高報」到底好不好呢?

該PO引發網友關注,但絕大多數圍繞在「73,000是低薪嗎」議題上,有人直接問「哪間系統廠73K?」「主任級了,加油!」「14個月也才100出頭,到底哪個外行覺得高薪?」「73000低薪QQ」、「跟豬屎屋(IC Design)相比確是低薪」。

加班費、業績獎金、績效獎金都是工資,但3節獎金不算

不過也有網友回覆,勞退不是用底薪算的,加班費跟獎金都有包含在內,有的公司會用3個月的平均去算,引出其他網友說「有耶,我的投保薪資在發獎金那兩個月會變高,然後幾個月又降下來」。還有人說「之前在寶寶,勞退是以3個月平均薪資計算,含加班費,但不含獎金」;也有在外商任職的表示「我在某純軟外商也是用前3個月平均來算」。

依照勞保局規定,公司除底薪之外,不管是加班費、業績獎金、績效獎金等等,這些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屬於工資性質,應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但年終及三節獎金不是經常性給與,所以不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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