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入高齡化社會,平均壽命延長,越來越多退休族領了勞保、勞退兩筆退休金後,再度投入職場,儘管無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二度就業仍可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因工作受傷有四大給付可請領,包括職災醫療給付、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失能給付、死亡給付等四大給付,甚至還可累積「第三筆退休金」。
雇主要為勞工提勞工退休金
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勞工,或超過65歲且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時,依規定不得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不過,只要僱用單位適用勞基法(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雇主必須在勞工到職日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勞工退休金至離職日止,這筆續提的退休金也將是「第三筆退休金」。
雇主要為勞工投保職災保險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職災保險法)單獨立法,今(2022)年5月1日正式實施,企業無論雇用多少員工都必須強制納保,擴大保障範圍,取消僱用人數及年齡上限的限制,即使未滿五人公司工作不須強制勞保,也必須投保職災保險,估計至少有33萬人受惠。
「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下限則與基本工資相同(2022年為25,250元、2023年為26,400元),保費由雇主全額負擔,但若勞工沒有一定雇主或是自營業者、加保在職業工會,就必須自負60%的職災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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