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今年外籍看護工薪資上調至新台幣2萬元,勞動部日前提醒,聘雇家事移工、聘雇有效期限落在今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之間且符合補助申請條件的一般雇主(非經濟弱勢),按規定應於明(112)年元月3日前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下稱發展署)提出申請。不過,有不少網友質疑經濟弱勢能否請得起看護,怒批官員「決議前請多多用點腦子」,認為補貼「有錢人才吃的到」。
勞動部自今年8月10日調升家事移工薪資至新台幣2萬元,同時也提出雇主部分薪資補貼配套措施。發展署指出,對於一般雇主,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月補助1,500元,最多補助至4個月,最高補助6,000元;對於符合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勢雇主每月補助3,000元,最多補助3年,最高補助10萬8,000元。
一般雇主家事移工薪資補貼 明年1月3日申請截止
一般雇主與經濟弱勢雇主申請時效也有差異,發展署表示,有效聘雇期間落於今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的一般雇主應於明年1月3日提出申請;符合經濟弱勢條件的雇主,聘雇有效時間為8月10日至114(2025)年8月9日的者,應於114(2025)年8月11日前提出申請。
發展署也表示,雇主依照規定提出薪資補助申請經審核通過,發展署將按季自動核算雇主可請領的補助金額,並於「次一季第3個月5日」匯入雇主提供的存摺帳戶。截至今年12月15日,核准案件已近4萬件,並於12月5日撥付首筆補助。
最後發展署提醒,雇主申請薪資補助時,應符合下列三項條件,包括第一,應檢附約定薪資達2萬元以上的勞動契約;第二,雇主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影本;以及第三,應在聘期有效期間提出申請,若聘雇尚未生效或許可已喪失的雇主,都不符合申請規定。
網友大反彈 批「殺富濟貧」
不過,對於移工薪資補貼,有不少網友提出反對聲音,紛紛表示,「經濟弱勢雇主,還請的起外籍家庭看護工嗎?拜托決議前請多多用點腦子吧。這根本是為那些有錢裝窮的人設的好處」、「濟富殺貧的政策!既能請得起外勞,還會是經濟弱勢嗎?那些請不起外勞的獨居老人要怎麼辦?資源配置何其怪哉?」、「疫情期間,很多人都因為疫情狀況都無法再申請看護了,這個措施是給有門路且有錢人的補助嗎?不知道再想啥?還不如補助給身障或是重大疾病患者!」、「貪官污錢,傻官又撒錢,卯起來亂搞亂搞亂搞」、「又是一小搓人有」。
整體來看,靠近年底,政府發錢不手軟,細數近來政府「德政」,近期討論度最高的,就是今年稅收超徵4,500億元,要怎麼用,有人提議發N倍券、有人支持普發1萬元現金,目前尚未定案;接著還包括,經濟部再推節能家電補助,購買冷氣、電冰箱1級能效產品,每台補貼3,000元,加上先前補助,兩產品都買最高可省1萬元;文化部為推廣藝文活動,規劃發放1,200元的文化禮金;上述的移工薪資補貼也是其一。只能說,政府撒錢,有人能領的到有人吃不到,對於弱勢族群如何照顧,政府還要討論的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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