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28日邀請財政部、內政部就「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政策成效及稅收分配運用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但焦點全部集中在對於超徵稅收要採取何種方式還稅於民;由於時值稅收超徵4,500億,又碰到景氣衰退,因此是否「還稅於民」與「如何還稅」,成為財委會上多位立委質詢的重點話題。對此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表示,立委所提的兩種型式,採現金發放,或是「發N倍券」兩者目前都在研議中,但這兩者必須都要法源依據且編列預算通過才能發放。
至於發放的時間,倘若無法趕在立法院會期在1月13日召開的本會期最後一次會議通過,恐怕至少要等農曆年之後才能發放。立委林楚茵即對此質詢,行政院會即使在29日通過,也得趕在立法院延會的最後一次會議1月13日前通過,才有可能在農曆年前發放,如此一來會否作業來不及?尤其許多民眾認為發券還要印製,因此無法在年前拿到,對此阮清華回應,無論是發券或現金,都要有法源依據且經過預算程序獲立法院同意之後才能發放。
朝野立委28日接力在財委會上質詢「還稅於民」議題。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疑,財政部近年也推動多項舉債計畫,但超徵的稅收並沒有攤平債務,不能拿財政狀況作為拒絕還稅於民的理由;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接著追問,現在朝野立委都有「還稅於民」的共識,執行上到底是發現金再搭配排富條款?或是發N倍券?賴士葆接著說,若要發N倍券,之前五倍券的行政成本就花費20幾億元,比發現金要付出更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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