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稅收預估超徵逾4500億元,引發還稅於民的議題,立委林楚茵關心,若是決定要還稅於民,不論是以N倍券、現金的方式,年前發給民眾是否來得及?代理財長阮清華表示,如果決定要發,不論是振興券或者是現金,都是要有法源依據、預算程序,需要程序時間。

林楚茵表示,今年超徵金額扣除「多還債的部分」,仍還有4000億元的餘裕,確實有一筆資金可以運用,阮清華表示,所以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要各部會整理疫後振興方案、協助弱勢團體的措施,各部會整理當中,確定後會對外宣布。

林楚茵問及,若決定要發還,不論是N倍券或者是現金,是否有法源依據?年前是否來得及。現行條件中,要以特別條例才能夠發放N倍券或現金,還是有其他法源?

林楚茵指出,若是要以新冠肺炎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裡面的預算,預算匡列是8400億元,已經使用7843億元,只剩下550億元,若要還稅於民也無法依此特別預算來處理。

阮清華表示,如果最終決定要發,必須要有法源依據,還要經過立法院通過才能夠發,這是程序規定、需要程序時間。

林楚茵表示,如此即使明日行政院通過相關決策,必須要明年13日前送進立法院,才有機會年前發放,時間很緊迫喔?阮清華回應,不論是現金或者振興券都是要預算程序,確實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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