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國發會周一召開第105次委員會議,請台灣港務公司就離岸風電建設港埠整備現況與未來規畫提出報告。經濟部規畫透過「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階段策略推動我國離岸風電發展,各風場均在加速興建中。

為配合離岸風電發展,台灣港務公司規畫及遵循4大營運主軸予以支持,分別為風機預組裝基地、風電國產化基地、港勤運維、人才培訓;並依四大主軸規畫,於台北港、台中港、布袋港、安平港及高雄港提供相關設施及服務。為滿足第三階段每年3個風場設置容量1.5GW之需求,台灣港務公司持續提升及擴充港埠基礎設施,分別於台中港、台北港、高雄港及安平港規畫數座碼頭及後線土地,供風電產業生產、組裝與風電船舶停靠施工用。

國發會龔明鑫主委指出,我國離岸風電發展,自2016年投入實施迄今,成果已逐漸顯現,包括台中港2、5A、5B、36及107號碼頭及後線土地作為風機預組裝基地、106號碼頭及工業專業區作為國產化基地,另台北港#S09號碼頭及後線土地作為水下基礎製造基地、興達港為水下基礎製造基地、彰化漁港已完成決標,將於2023年下半年提供服務等,感謝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及台灣港務公司等各相關單位共同努力推動。目前港埠軟硬體設施因配合第3階段區塊開發,仍有碼頭新建與港區新填方土地等多重工作及期程有待努力,請經濟部、台灣港務公司及開發商務必充分溝通並及早規畫因應,以建構適合離岸風電發展之環境。

龔主委強調,能源轉型為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中四大轉型之一,而離岸風電為能源轉型重要一環。雖然近年因疫情等因素影響能源轉型預定進度,隨著疫情趨緩,請相關單位把握時機,全力追趕,達成創造綠色就業、能源自主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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