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等總統公布後實施,財政部促參司也正研擬相關子法規,最快明年首季後就可完成。
財政部修正子法規主要有3項法規,包含《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將這次母法修正將影視音設施、綠能設施、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及數位建設納入促參公共建設之外,並且進行盤點,細則修正較為繁雜,且要報行政院核定,所以要等到明年中才可能修正完成。
另外新增兩項子辦法,分別是《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辦法》以及《解會組織作業辦法與收費規定》。
《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辦法》是建立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有償PPP)機制,依據母法所規定的必要性、優先性和迫切性,建立7大指標,相關指標要過客觀的評分門檻後,還要評定由民間參與比政府辦理還更具效應的定量評定等。《調解會組織作業辦法與收費規定》則是建立調解制度,訂定調解組織規範、運作以及收費等內容。
財政部官員表示,兩項辦法會盡快進行,若總統公告之後盡快預告、蒐集外界意見,最快明年3月就可以完成修法與對外公告實施。
財政部表示,《促參法》自2000年施行迄今22年,已有高達1538件促參案件簽約,成功引進民間資金超過9239億元投入公共建設,分別在食、醫、住、行、育、樂等各領域提供了優質公共服務。
為持續優化民間投資參與公共建設,財政部啟動「促參20年,促參2.0」修法作業,期待在促參法修正公布後,開啟我國促參領域的新紀元,對於台灣的促參推動,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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