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持續進行法規盤點,將不合時宜或重複的法規停用、簡化或整合,截至2022年8月底已檢討5848則法規,下架5763則不合時宜法規。目前正展開最後逾3000條法規檢討,力拚盡速將金管會成立前的9148則法規全數檢討完畢。
為逐步務實整理、調適各項金融法制,以利金融業者法遵、提升金融監理效能,金管會2020年6月啟動「主管法規簡化、整合及現代化方案」,透過滾動式檢討方式,將不合時宜、重複的法規予以停止適用、簡化或整合,並分為前後二階段加以執行。
金管會前階段針對財政部錢幣司(1981年1月底)、經濟部證管會(1981年6月底)以前時期的1256則法規進行檢討,已於2020年底完成,共有1254則法規因不合時宜而下架、經檢討後保留者共2則,整併重新訂定發布3則令釋。
金管會去年前8月接續展開後階段檢討,首期檢視1981年2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間的1767則法令,共有1754則法規因整併、不合時宜而辦理下架,經檢討後保留13則,整併重新訂定發布9則令釋。
而金管會自去年9月展開後階段第二期檢討,檢視1992年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的2825則法令,共有2755則法規因整併、不合時宜而辦理下架,另重新發布19則,並保留68則、修正發布2則。
合計金管會啟動法規盤點後,前階段、後階段首期及第二期累計已檢討5848則法令,其中5763則、98.5%自網站下架。後續將針對1999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為第三期檢討範圍,完成金管會成立前法規檢討最後一哩路。
金管會指出,後階段第三期估算有超過3000則法規待檢討,由於接近金管會成立時期,法令越多、且內容更趨複雜,有待詳加分類檢討,相關工作正積極進行中,按先前規畫時程,目標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以提升金融監理效能,減輕業者遵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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