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去年讓懷孕12週內的女性墮胎合法化,近日進一步公告放寬懷孕20週內的女性可以合法墮胎,但必須通知公共衛生部核可的醫療機構,並諮詢專業醫療人員的意見。
泰國禁止墮胎的刑法相關規定在2020年2月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內閣會議因此通過刑法修正草案,讓懷孕未滿12週的女性可以合法墮胎。相關修正草案由國會在2021年1月底投票通過後生效。
泰國今年進一步放寬女性可以墮胎的懷孕區間,泰國政府公報26日刊登由公共衛生部發布的公告指出,刑法305條修正後,懷孕20週以內的女性可以合法墮胎,生效日在公告刊登後的30天。
根據政府公告內容,懷孕12週到20週以內的女性如果要墮胎,必須通知公共衛生部核可的醫療機構評估她的意願,並諮詢專業醫療人員的意見。諮詢可以透過會面、書信、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過程要確保隱私性,並確保女性不會做出違反她意願的決定。
而懷孕12週內的女性只要經醫療人員確認墮胎意願,醫療人員可以直接依泰國醫事委員會(Medical Council of Thailand)的規定執行墮胎手術。
懷孕超過20週的女性若要墮胎仍屬於非法行為,除非經過醫療人員鑑定,懷孕對母親造成心理或生理威脅,胎兒有畸形或殘障的風險,以及因為性侵害造成的懷孕, 才能合法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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