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積極爭取的分戶帳資金運用,金管會宣布大鬆綁!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25日指出,將開放證券商客戶分戶帳款項得購買「我國政府債券、國庫券,或將該專戶留存的客戶分戶帳款項定存超過新台幣10億元部分,以定存方式轉存其他銀行」。
據統計,13家券商分戶帳資金,截至7月底已達362億元,有三家券商的分戶帳定存已超過10億元。
券商公會理事長陳俊宏表示,經金管會正式發布施行後,證交所、公會將同步修改相關規定及契約範本,預計最慢10月正式上路,創造券商、投資人雙贏。
金管會25日公告,為推動證券商財務資訊揭露即時性,並提升證券商客戶分戶帳資金運用彈性,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及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草案,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布施行。
券商設置客戶交割專戶分戶帳,為「一站式」辦理各種證券投資款項支付,除了可增加投資人交易便利性之外,也有助於證券商掌握客戶金流,避免違約交割風險,且可提供客戶相關財富管理服務。
針對新制上路時程,預期在金管會通過修正管理規則及編製準則施行之後,證交所將配合公告修正分戶帳作業要點相關規範,並將分戶帳資金運用情形納入現行分戶帳業務查核機制,券商公會也需要時間進行相關規定及契約範本調整,預計最慢10月可望正式啟動。
陳俊宏強調,自開放券商設置分戶帳以來,整體規模快速成長,短短四年期間,分戶帳金額就從千萬元增加至7月底的362億元,隨著資金池擴大,對此部分款項運用也更顯重要,在投資範圍放寬至公債、國庫券之後,看好券商分戶帳業務及規模將穩定成長。
高晶萍指出,現行證券商只能將客戶分戶帳款項於原專戶以「活存或定存」方式存放,券商公會提出開放建議,希望能放寬分戶帳款項資金之運用,以提高資金收益。此次開放客戶分戶帳款項除為客戶辦理應支付款項外,也可在經客戶同意下,運用於安全且流動性高之金融商品,或分離存放其他銀行。
高晶萍表示,分戶帳的金額是為了備供投資人若要支付有價證券的投資款項時必須有流通性在,所以分戶帳至少要留有20%的資金,其他部份得運用於購買「我國政府債券、國庫券」,至於要買多少債券回歸券商自行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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