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大陸海關統計,2018~2021年大陸對美出口金額依序是4,784億美元、4,187億美元、4,518億美元、5,761億美元,同期間美國海關統計估的自陸進口金額依序是5,385億美元、4,491億美元、4,326億美元、5,049億美元。2020年起大陸估的數字超過美國估的數字。
■依台灣海關統計,2018~2021年台灣對大陸出口金額依序是887億美元、965億美元、918億美元、1,024億美元,同期間大陸海關估自台灣進口金額依序是1,776億美元、1,730億美元、2,006億美元、2,500億美元,2020年起兩方數字差距擴大。
我國海關統計說,今年上半年我們對大陸出口620億美元,順差175億,但大陸海關說上半年自台灣進口1,225億美元,對台逆差近800億美元,同一貿易活動,兩造數據卻如此南轅北轍,差了一倍以上,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兩項因素 統計差異擴大
過去我們多以離岸價格(FOB)、到岸價格(CIF)、原產地歸屬來解釋雙邊貿易的統計差異,只是這些年愈差愈大,在前述原因之外,一定還有我們不知道的變化,是轉運、轉口擴大所致,或是原產地認定不同使然,此外,進口來源是認生產地或認出口地?凡此種種,皆可能是造成統計差異擴大的原因。如今兩岸海關統計拿來一比,肯定讓人看得眼花撩亂,此一奇也。
除了兩岸貿易統計愈差愈大,美中貿易統計也有些奇怪,上半年大陸海關統計顯示,大陸對美出口2,926億美元,加上運費、保險等費用後,運抵美國的出口金額理應高一些才是,不料,美國海關統計上半年自大陸進口僅2,717億美元,竟低於大陸海關統計,此二奇也。
加計運費、保險 出入更大 如前所言,加上航運、保險等費用,進口國的數字自然會大一些,舉個例子,2018年大陸海關統計對美輸出4,800億美元,美國測到的數字5,400億美元,美國的數字較高。2019年大陸這邊的數字是4,200億美元,美國那邊是4,500億美元,一樣是美國的數字高。昔日如此,何以近三年兩邊數字顛倒了?
我們應該記得,川普當美國總統時常常指責大陸對美享有太多順差,2018年美國海關統計顯示大陸對美享有4,200億美元順差,然而,依大陸海關只有3,200億美元。1997年春天美國商務部長戴利會晤經濟部長王志剛也表示,1996年台灣對美順差升至114億美元,是美國第六大逆差來源,然而,我國事後查海關統計發現對美順差不過69億美元。
三角貿易定義改變?
長期以來,雙邊貿易的逆差國(如美國)所估的逆差,總會比順差國(如台灣、大陸)的順差高出許多,這是由於離岸價格、到岸價格及原產地等算法使然。不過,自2020年以來,大陸所估的對美順差反而高過美國所估的對陸逆差,非常奇特,這是原產地歸屬出現變化?或是三角貿易改列商品貿易的統計轉向效應浮現?又或者是貿易統計規則的改變?這一樣仍待研究。
近期各國雙邊貿易統計的變化,到底是不是三角貿易定義改變造成的?理論上不是,然而國際規範有時也很無厘頭,原歸屬服務貿易的三角貿易,幾年前搖身一變,竟變成了商品貿易,讓原本已夠複雜的貿易統計變得更加紛亂,在多數國家,三角貿易的改版只影響到國際收支帳,還未擴及海關統計,若未來兩本帳接軌,那麼貿易統計可能就要變成天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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