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第一上市櫃KY公司頻爆雷,金管會祭出KY募資新管制。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11日表示,為加強第一上市(櫃)公司募資案件之審理與控管、衡平國內外發行人募資規範,並放寬外國興櫃公司發行普通公司債幣別管控,已修正法規、完成預告,預計二周後可上路。

此次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後,針對KY公司祭專屬三項限制令,一即延長KY公司承銷商的募資保薦期間,由現行募集完成年度後二年延長為三年,若承銷商監督不力,將被記點影響其未來承銷業務;二是募資計畫實際執行有重大差異,要提董事會及股東會辦理計畫變更;三是KY公司重要子公司若是在大陸,應將在台募資資金存放在台資銀行或其海外分(子)行並依計畫支用。

另外三項是將KY與本國上市櫃公司拉平的規定,一是新增如募資案曾被金管會退件、撤銷或廢止;前一年受金管會依證交法處分二次以上等,募資案申報生效日由現行12個營業日拉長為20個營業日;二是增加退件條款;三是連續二年稅後虧損者,要檢具健全營業計畫書,才可申請現增發行新股或具股權性質公司債。

高晶萍表示,據證期局統計,目前第一上市(櫃)公司共計107家(第一上市76家、第一上櫃31家);2022年度截至2022年8月11日止募資案件(現增及CB)共計7件,募資金額為新臺幣21億5,150萬元。

除了對KY公司祭緊箍咒,此次修法還放寬外國興櫃公司得發行外幣計價普通公司債,並就普通公司債銷售對象為專業投資人及非專業投資人分別訂定公開說明書應揭露之事項。

高晶萍表示,國際化為各國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的方向,金管會於推動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同時,已考量外國企業營運特性採行因應的監理措施,並配合我國兩岸政策完備相關管控機制;未來將保持穩健、開放態度,適時調整監理措施,以維持市場秩序及投資人權益。

#第一上市 #普通公司債 #發行人 #興櫃 #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