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燈零件廠帝寶工業遭德國賓士汽車原廠跨海提告侵權,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二審皆判帝寶敗訴。帝寶工業執行長許叙銘認為,這是台灣汽車零件AM(售後服務市場)產業警鐘,若未來仍敗訴且我國未通過維修權益條款,業者只能出走至馬來西亞或中國大陸等國。

依台灣智財法院判決書內容,德國賓士認為台灣帝寶工業生產的汽車頭燈產品「440-1179MLD-EM」、「440-1179MRD-EM」、「340-1133L-AS」及「340-1133R-AS」產品)侵害其D128047號專利,因此跨海提告,為亞洲指標性判決案例,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在一二審皆判台灣帝寶敗訴,二審判帝寶需賠賓士公司新台幣1,812萬元,預計雙方將再上訴至三審。

外界預期,本次專利訴訟案是一大指標,若是帝寶三審敗訴定讞,未來各國際汽車原廠將會依循智財法院判決先例,紛紛來台提告MIT台灣廠商,我國每年產值逾2,200億元的汽車零組件產業將會面臨史上最大的生存危機。

帝寶工業也認為,其判決有重複專利權、要件不合規、違反公平交易等三大疑慮,以本案而言,智財局給賓士D128047、D128048專利,兩者幾乎一樣,涉及違反重複授予專利權;其次,賓士申請專利的六面視圖未依照正投影法繪製,其專利權構成要件並不符合規定;第三,賓士相關車燈產品皆拒絕授權他廠,價格走向單一市場,這也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與民法權利濫用規定。

依帝寶統計,若台灣汽車零組件AM產業「全軍覆沒」,估計將影響3,400家汽車零件製造商及15萬名勞工,更可能衝擊每年台灣GDP額度約3千億元、國內每年消費力500億元。

為維護台灣產業權益與本土員工生計,許叙銘呼籲政府應盡快修法引進維修權益條款,所謂AM產業的維修權益條款指的是當原廠零件故障時,消費者可以找維修廠商將零件達到「恢復原狀」態勢,而維修業者不會涉及觸犯專利權情況。

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2021年公聽會卻給了閉門羹,官員認為,維修權益條款將架空設計專利保護,屆時外商對來台投資將會卻步,另開放之後也會影響創新能量。

然而,英國、義大利早在30年前就設立了維修權益條款,德國也在2020年通過立法,法國自2023年元旦起也會跟進施行,另外以美國產權聯盟「2019年國際智慧財產指數」而言,前十名的國家之中,包含新加坡等半數以上國家皆設有維修權益條款。

許叙銘認為,維修權益條款是以恢復原狀為目標,並不會影響其專利,加上國內業者仍持續花費研發能量,否則無法趕上日新月異的汽車產業變化。

以帝寶而言,其車燈產品為90種零件組成,其中80種為光學零件,必須經過配光、洗車、恆溫恆濕、震動、耐衝擊、耐磨、耐塵等數十種試驗,許叙銘強調,帝寶每年研發支出至少2千萬元,占總營收4~5億元5%以上。

另外,未來本土汽車零組件AM產業可能「死的死、逃的逃」,許叙銘表示,若是屆時整個產業鏈都無法在台灣生產,勢必會影響其彰濱、新營廠房營運,帝寶可能會考慮就近遷廠到具備生產法規優勢的中國大陸或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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