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買素地風險超大。金管會18日公告,新光人壽2014年及2015年購入新北市三重區土地,由自用改投資用,但表定的旅館至今仍未開發完成並有收益,等於取得素地逾五年未完成開發,開罰100萬元。新壽3月因新板傑仕堡被罰300萬元、7月6日因台北市中正區土地被罰100萬元,累計500萬元,躍升壽險前7月被罰的最大苦主。
依金管會規定,壽險業取得不動產必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目前最低收益率要達2.47%,至於之前取得的不動產,則依取得當時的規定,計算最低收益率,若是取得素地,必須二年內完成開發,若來不及者,要專案申請延長。
保險局上半年共22件罰鍰案,罰鍰金額共2,210萬元,最大苦主是新光人壽、宏泰人壽及台新銀行保代部各被罰300萬元,並列第一。
其中,新光人壽及宏泰人壽都是因投資不動產,不符相關規定被罰300萬元,宏泰人壽是因2010年及2011年取得淡水土地,進行建案開發,向金管會四度申請延長開發,直到2019年屆滿,一期只賣出五戶及四個車位、二期賣出16戶及18個車位,三期完全沒有賣出,達成率分別為3.57%、9.2%及0%,被開罰300萬元,且限2023年第三季及2024年第二季前,要出售或出租被罰的標的。
新光人壽則是在7月連被罰二筆不動產,一是2009年及2010年時取得的台北市中正區土地,預定要蓋「豪宅」,在展延開發期間新壽又變更設計,導致至今仍未完成開發,被罰100萬元,二是18日再因新北市三重區土地,新壽原本說要蓋自用大樓,後變為出租用的三重水漾傑仕保,但也尚未完成開發,再被罰100萬元。
等於新壽前七月已因不動產投資被罰500萬元,暫居壽險被罰鍰的第一大苦主。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