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提出扣除額改革方案,據悉,至少有兩項扣除額將調整,包括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12萬元,有望擴大租屋族適用範圍,且決定排富;另因應低利率現況,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將從現行27萬元縮水至25萬元以下,最快8月出爐。

本屆朝野立委提出多達40案扣除額修法草案,近期財政部針對扣除額檢討,預計8月中前與行政院討論,8月底向立院提交檢討報告,最快下會期推動修法。

據了解,初步有兩大結論,首先將租金列舉扣除額轉為特別扣除額,租屋族一體適用,扣除額擬訂為12萬元,依財政部試算資料,初估稅損為22億元以下。租金特扣額度是比照列舉扣除額12萬上限訂定,主因有太多地下租戶,財政部不敢放太寬;考量通膨因素,金額是否會再上調?知情人士表示,有討論空間。

租金特扣額一定要排富,官員說,有些經理人租屋每月5~10萬元,對稅損影響太大。初步擬比照幼兒學前扣除額,申報戶適用綜所稅率20%以上、採用股利所得單一稅率28%、適用基本稅負制(個人境內外基本稅負超過綜所稅負)等三大門檻,符合其一,就不能使用租金特扣額。

官員表示,民眾現行僅能適用標準扣除額12萬元或列舉扣除額(租金、捐贈、醫藥費等)二擇一,若維持列舉制度,多數弱勢上班租屋族無法適用,本屆立委有6案提出調整租屋提高扣除額,有的建議上限達30萬元。

其次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財政部考慮下修額度,從現行27萬元縮水至25萬元或更低水準,以彌補部分租金扣除額稅損。主因我國近年為低利率時代,以近20年台灣銀行三年期定存利率0.8~2.3%計算,帳戶金額須達1,174萬元~3,375萬元,才能適用27萬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顯然額度過高,只嘉惠到高額存款族,考量適當性,擬予以下修。

財政部並非首次喊出扣除額改革,2019年上半年曾考慮施行扣除額改革,惟當時綜所稅基在2018稅改後太脆弱,從2016年37.84%下滑到2018年22.27%,因而未推動,但2020年已回升至30.26%,在稅基回穩下,財政部高層說,如要重新考慮扣除額改革,應同步考慮必要性、可行性、適當性等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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