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竹8死縱火案讓人看了膽戰心驚也痛心、不寒而慄,究竟是怎樣的仇恨要將至親的家人置之死地?據了解,該縱火案主嫌長期因為金錢及輪胎行繼承問題與雙親發生衝突,最後竟然購買汽油朝向家中潑灑並引燃,導致包含自己的妻小在內、共計8名至親命喪火窟……。再歸結其家族紛爭,疑似因為都更家產問題及不滿哥哥繼承店面,進而導致這場人倫悲劇。
從該新聞事件再延伸思考,像輪胎行這樣的中小企業尤須重視接班傳承,如果能夠按部就班早做規劃,是否就能避免這類憾事的發生?本周小花平台專題報導將與讀者一起談論有關家庭財富傳承確有其「眉角」,聽聽看會計師的建議「如何善用『保險』做好資產傳承?」
掌握傳富之道 把錢留給自己最想要照顧的人
根據一項針對全球暨台灣家族企業調查指出,有超過5成的家族企業有計畫將經營權和所有權都「交棒」給下一代,並將「接班傳承」這件事視為未來幾年內必須直視的主要挑戰之一;由此可見,有關傳承與接班儼然已為國內中小企業不得不、也必須看重的一個重要議題。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國內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都已有此「共識」,但是其中僅有不到1成已架構有正式且健全的接班規劃、低於全球平均的1成5。
說到家庭財富傳承確有其「眉角」,會計師提出善用保險的5大功能傳承實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給下一代:
功能1、資產保全,留給自己最想要照顧的人
根據《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的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投保時「指定受益人」非常重要,不僅可以把錢留給自己最想要照顧的家人,尤其更重要的是:為繼承人節稅。在這裡需特別注意的是,如果受益人比被保險人先過世,在無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保險金會變成遺產,必須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會計師同時提醒,想要避免這種窘境發生,只需在受益人最末順位加上「法定繼承人」即可。
功能2、照顧家庭,分期給付保險金不怕被詐
為避免出現爭產、未成年子女一次領到過多保險金等問題,金管會於104年宣布具有「身故、全殘及滿期保險金」壽險保單,可以改採「分期給付」方式領取保費,至於原有舊保單則可以透過批註方式,改為分期給付。
以終身壽險保額新台幣1,000萬元為例,要保人可以將1,000萬元保險金分成10年給付,讓受益人每年定期領回100萬元並選擇分期給付,這樣保戶就不必擔心子女領完保險金可能因缺乏規劃而揮霍一空,導致最終窮困潦倒、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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