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價格高漲,造成民營電業因成本增加而減少發電,經濟部1日公告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新制上路後每月可隨國際燃料價格變動而調整收購價格,提升業者發電意願。
預估新制上路後,台塑、台化、大園汽電、華亞、長春化工、中石化、永豐餘等40多家汽電共生業者,將因此受惠,對於減輕供電壓力也有助益。
能源局說,這次修正是針對公用售電業特殊情形,修訂合格系統能量費率收購費率上限的依據。考量目前的國際燃煤價格已達平時的三至四倍,使汽電共生業者減少發電意願,降低餘電售量。以現有的費率表顯示,現行特高壓能量費率給予每度2.4467元、高壓每度2.6066元,預估未來新費率將以台電發電成本加上合理利潤後來計算推估,預估汽電共生系統使用燃煤作為燃料價格將每度將高於2.72元、天然氣每度3.01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法也明定汽電共生的計價方式,從過去依機組能量費率及時間費率來計算外,更細緻到依機組單機裝置容量分別計價,並參考公用售電業各時段購電成本,同時也需考量輸配電費用得考量成本屬性及時段別平均負載分攤計算。合格系統設置於產業園區者,輸電費用依不同電壓等級計算,讓相關發電成本能直接反應在費率當中。
官員表示,現在汽電共生成本一年才調整一次,要視前一年台電的購電成本而定,修改後將可每月隨國際燃料價格變動調整一次;同時目前燃煤及燃氣採用同一價格收購,修法後也隨台電購電成本不同,採不同價格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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